2023-07-12
一、建設項目名稱及概要
1、項目名稱:錢楊大道新建工程;
2、建設單位:浙江紹興杭紹臨空示范區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3、建設性質:新建+擴建;
4、項目建設地點:柯橋區楊汛橋街道、錢清街道;
5、建設概況:本工程北起楊紹線與紫薇路交叉口,起點樁號K0+000,路線由北往南,終點至錢陶公路,終點樁號K2+130,路線全長2.130km。
其中K0+000-K1+493段為新建道路,長度為1493m,K1+493-K2+130段為老路拓寬段,長度為637m。路基寬度32m,雙向六車道,按二級公路標準兼顧城市道路功能設計,設計速度為60km/h,路面設計標準軸載為BZZ-100KN。沿線設置橋梁總長92米3座,與等級公路平面交叉3處。主要建設內容包括:路基、路面、橋涵、交叉、景觀、綠化、安全設施等工程。擬用地面積82113平方米。
6、項目總投資:24639.59萬元
二、環境影響評價范圍內主要環境敏感目標分布情況
1、生態環境保護目標
本項目工程沿線評價范圍內不涉及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珍稀瀕危物種等生態環境敏感地區,不涉及古樹名木、國家及地方保護動植物,沿線不涉及文物保護以及具有特殊歷史、文化、科學、民族意義的保護地等。本工程沿線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詳見表1。
表1工程沿線生態環境保護目標一覽表
環境要素 |
保護對象 |
與公路關系 |
保護要求 |
一般生態環境敏感區 |
土地資源 |
工程建設不可避免的占用一定的農用地(包含耕地)以及建設用地等。 |
盡可能減少耕地面積,對所占用的進行相應補償。 |
陸生生態 |
沿線植被以人工植被為主,未發現珍稀保護野生植物;沿線未發現珍稀保護野生動物。 |
植被、動物生物多樣性不受影響。 |
|
水生生態 |
沿線跨河橋梁的施工過程中,對水質、魚類等水生生物及多樣性將產生一定的影響。 |
水生生物生境及生物多樣性不受影響。 |
|
水土保持 |
路基工程、施工臨時設施、臨時堆土場、沉淀池等部位是防治重點。 |
減少水土流失。 |
2、聲環境和環境空氣保護目標
工程沿線現狀聲環境和環境空氣保護目標主要為評價范圍內的村莊、小區等,總共6個。具體見表2。
表2 工程評價范圍內現狀聲環境和環境空氣保護目標一覽表
序號 |
環境保護目標 |
相對位置 |
與中心線最近距離(m) |
|||
區縣 |
街道 |
名稱 |
||||
1 |
柯橋區 |
錢清 街道、楊汛橋街道 |
江灣綠園 |
路北 |
24 |
|
2 |
錢清 街道 |
嶺湖村 |
路南 |
20 |
||
3 |
梅東村 |
沙地浦 |
路東 |
31 |
||
4 |
東坂 |
路西 |
106 |
|||
5 |
星瀾城(在建) |
路東 |
20 |
|||
6 |
梅盛陽光園 |
路西 |
36 |
工程沿線評價范圍內規劃的聲環境和環境空氣保護目標詳見表3。
表3 工程沿線規劃聲環境和環境空氣保護目標一覽表
序號 |
規劃保護目標名稱 |
樁號范圍 |
1 |
醫院用地 |
K0+150~K0+500 |
2 |
二類居住用地 |
K0+500~K0+815 |
3 |
二類居住用地 |
K1+260~K1+575 |
4 |
二類居住用地 |
K1+540~K1+830 |
5 |
二類居住用地 |
K1+900~K2+100 |
3、地表水環境保護目標
本工程沿線涉及的河流主要為山頭李江、梅東前梅聯系河、東畈河、寺湖溇,均未劃分水功能區及水環境功能區,目標水質參照《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具體見表4。
表4工程沿線主要水環境保護目標一覽表
序號 |
橋梁中心樁號/道路樁號 |
橋梁名稱 |
跨越河流名稱 |
水質保護目標 |
與本工程的位置關系 |
1 |
K0+310 |
1#橋 |
山頭李江 |
參照Ⅲ類 |
水中設兩排橋墩 |
2 |
K1+246.5 |
2#橋 |
梅東前梅聯系河 |
參照Ⅲ類 |
一跨過河,不設水中墩 |
3 |
K1+747 |
3#橋 |
東畈河 |
參照Ⅲ類 |
一跨過河,不設水中墩 |
4 |
K0+840 |
/ |
寺湖溇 |
參照Ⅲ類 |
填埋 |
5 |
K1+260~K1+420 |
/ |
梅東前梅聯系河 |
參照Ⅲ類 |
填埋 |
三、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1、地表水環境:工程施工過程中對水環境的影響主要來自各橋梁基礎開挖、鉆樁、混凝土澆注等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污廢水、施工機械、車輛維修和沖洗產生的含油廢水、施工人員的生活污水及雨水沖刷施工物料產生的廢水等。施工期生產廢水經過隔油沉淀等處理后回用,施工場地辦公生活區的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由環衛清運處理。營運期廢水主要為路面及橋面徑流水等,路面雨水經收集后就近排入地表水體,對周邊水環境影響較小。此外,根據項目防洪評價報告結論,跨河橋梁的建設不會對跨越河段的水文情勢產生較大的影響。
2、環境空氣:施工期環境空氣影響主要來自施工揚塵、施工車輛尾氣、臨時堆土場揚塵以及路面鋪澆產生的瀝青煙氣,在采取相應的治理措施后,廢氣均能達到相應的排放標準;營運期廢氣主要為汽車尾氣,由于本項目位于平原地帶,大氣擴散條件相對較好,公路運營后汽車尾氣影響相對較小。
3、聲環境:公路施工過程的不同階段將使用不同的機械設備,施工過程中會對周邊聲環境造成影響,施工期通過采取隔聲圍擋、合理安排作業時間等措施,能夠有效減輕施工期的噪聲影響;運營期噪聲影響主要為公路交通噪聲,在采取相應的噪聲防治措施后,沿線聲環境敏感點聲環境能夠滿足相應的標準和限值要求。
4、固體廢物:施工期的棄方、生活垃圾,如處理不當會對周圍環境有一定的影響。營運期無固體廢物產生,對周邊環境的影響較小。
5、生態環境:主要表現為土地利用方式的改變、植被的破壞、對沿線動植物的影響、對沿線生態系統以及生物多樣性的影響、水土流失影響、橋梁施工段水生生態的影響等。根據分析,在采取相應的生態減緩措施后,工程實施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較小。
6、環境風險:主要包括車輛本身攜帶的汽油(柴油)和機油泄漏,排入附近水體,造成水體污染事故;化學危險品的運輸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有毒有害固態、液態危險品發生泄漏或易燃易爆物質引起爆炸,引起水污染和空氣污染。根據分析,在采取相應的防范和應急措施后,能夠將環境風險降低到可以接受的水平。
四、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以及預期效果
施工期:加強施工管理措施、采用低噪聲機械設備、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臨近敏感點路段設置隔聲圍擋等措施;物料堆放采取遮蓋、灑水等防塵措施,渣土等及時清運,采用封閉式車輛等;施工過程產生的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施工營地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收集后清運處理,不得隨意排入附近水體;施工產生的固體廢物分類處置;盡量減少占地、開挖和植被破壞,施工結束后做好植被恢復等工作;優化橋梁施工工藝和施工方法,盡可能減小對地表水體的影響。
營運期:通過對超標敏感建筑進行通風隔聲窗改造、加強公路路面維護和綠化、禁鳴、規劃控制等措施降低交通噪聲影響,確保沿線居民聲環境能夠滿足相應的要求;加強路面清掃維護,減小揚塵、路橋面徑流的影響;通過加強橋梁防撞護欄、設置警示標志、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措施最大限度減小環境風險事故影響。
五、環境影響評價初步結論
錢楊大道新建工程符合《紹興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十四五”規劃》、《柯橋區綜合交通運輸發展“十四五”規劃》。
本項目為公路建設項目,屬于基礎設施項目,項目的實施能完善區域路網結構,提高該地區道路路網的整體通行能力。項目的建成,將打通兩區交界處交通瓶頸,提升道路品質,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進一步加強兩地之間的交流聯系。項目建設和營運期間將會對工程沿線區域產生一定不利環境影響,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環保法規及環境標準,認真采取本項目環評報告提出的施工期及營運期各項污染防治對策及保護措施,使其對環境的影響符合相關標準或規范的要求。本項目環境影響可接受或環境風險可控。
因此,從環境影響角度而言,錢楊大道新建工程項目建設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征求范圍:項目評價范圍內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人民群眾。
2.主要事項:
①對當地環境質量的認可程度;
②認為本地區主要的環境問題;
③對本項目的了解程度;
④對建設單位環境信譽的滿意程度;
⑤對本項目最擔心的環境問題;
⑥認為本項目建成投產后對周邊居民居住生活環境的影響程度;
⑦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⑧對項目建設的具體意見、建議;
⑨在環境影響報告書信息公開過程中,是否愿意公開姓名、電話等個人信息。
七、公開的方式和時間
本項目公示采取沿線涉及的村委等單位宣傳欄現場張貼以及網站發布形式進行公示。
公示時間: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26日。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具體形式
公眾(個人或團體)自本公示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至2023年7月26日止)以信函、電話或其他方式與建設單位、環評單位、環保部門聯系,建議團體單位加蓋公章,個人應具名并說明聯系方式。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建議向工程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1)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浙江紹興杭紹臨空示范區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錢清街道萬繡路車輛基地
聯系人:傅工
聯系電話:0575-84111885
(2)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名稱及聯系方式
環評單位:浙江環昌科技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杭州市西湖區益樂路39號藍海時代國際大廈1號樓A12A09室
聯系人:胡工
聯系電話:0571-86932816
(3)審批部門名稱及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柯橋區行政審批局
聯系電話:0575-84125977
[注]:請公眾在發表意見的同時盡量提供詳盡的聯系方式。
公告發布單位:浙江紹興杭紹臨空示范區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公告發布時間:2023年7月12日